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陕试研招(2026)1号)要求,以及《陕西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陕理工研(202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工作,负责组织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解释招生录取政策,审核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并进行保密教育,负责确定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二、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我院执行2026年研究生考试A区国家分数线。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下面是进入一志愿复试名单:
|
考生姓名 |
考生编号 |
初试成绩 |
政治理论成绩 |
外国语成绩 |
业务课一分数 |
业务课二分数 |
专业 |
|
张慧 |
107206614100445 |
351 |
58 |
52 |
105 |
136 |
学科教学(音乐) |
|
刘艺梅 |
107206614100451 |
353 |
56 |
65 |
103 |
129 |
学科教学(音乐) |
三、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一志愿考生应于参加本专业复试前36小时内将所有审查资料清晰扫描或拍照后,登录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端“硕士招生”版块(https://yjsxt.snut.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按提示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初次登录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密码:初试准考证号),逾期未提交者视作放弃复试。
调剂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当天将资格审查材料以相同形式提交至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端。
(二)资格审查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诚信承诺书。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初试准考证。
4.思想政治审查表。
5.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生:除具备1—5之外,还须提供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还需提交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由学校教务处盖章后扫描或清晰拍照(若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截图)。
往届生:除具备1—5之外,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及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应提供本科结业证书。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证明材料。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6.在职考生报考全日制招生专业,须提供由本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教师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审批登记表。模板见https://yjs.snut.edu.cn/zlxz/zsgz.htm,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资料下载一招生工作”)。
7.附加材料(自愿提交)
(1)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英语专四/专八证书、全国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
(2)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3)其他学业类获奖证书或实习实践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1-6项材料的电子版,第7项附加材料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提交。
考生上传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复试时需提交原件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招生系统考生端,自行打印《复试准考证》,A4纸彩色或黑白打印均可。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并保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干净整洁、无字迹。
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参加复试,不具备复试录取资格。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地点: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2026年3月27日14:00进行。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关注艺术学院调剂公告(网址:https://ysxy.snut.edu.cn/)。
(三)复试流程
1.报到时间:2026年3月27日13:45-14:00,地点:艺术学院三楼50319室
2.资格审查:2026年3月27日14:00-14:15
3.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心理测试:2026年3月27日14:20-14:50
测试形式:线上测试(使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制定的平台)
4.专业技能、外语、综合面试:2026年3月27日15:00-16:00
5.加试(跨专业及同等学力):2026年3月27日16:10-17:30
6.其他事项
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达复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复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及影响考试的相关设备。
复试结束后,考生须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拟录取考生自行下载体检内容,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复试前一个月内均有效),并在收到拟录取通知一周内将有效体检表邮寄至艺术学院。
六、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等。其中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选拔成绩,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占复试总分的20%;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占复试总分的50%;综合能力满分100分,占复试总分的30%。
具体考核方式:
(一)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以面试形式开展。
(二)专业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本功。
声乐方向:中外艺术歌曲自选一首,须完整演唱歌曲。
器乐方向:练习曲、乐曲自选一首,须完整演奏乐曲。
舞蹈方向:在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芭蕾舞、现当代舞、流行舞中自选一个舞种进行表演,须展示完整剧目。
注:考生展示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一)。
(三)综合面试考核
主要考察专业理论知识,综合素质等能力,面试最终得分为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及心理健康测评
由学院党委负责,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及心理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具有一票否决权,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作为复试录取参考。
(五)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
跨专业考生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需按《陕西理工大学学科教学(音乐)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基本乐理》《视唱》,满分均为 100 分,其中《基本乐理》为笔试,考试时长60分钟;《视唱》为面试,考试时长不少于1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考生离开面试教室,考官组应依照评分细则现场评分、汇总,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如遇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总成绩构成及录取规则
(一)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外语能力考核占20%,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占50%,综合能力考核分数占30%。
外语能力、专业技能、综合能力考核中,每个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复试选拔环节中任一环节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能推荐拟录取。
(二)录取规则
根据学科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任一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满分的60%)、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未达到满分的60%),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须根据我校发放的《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学籍档案转入我校。
八、一志愿未完成计划分配办法
一志愿复试成绩合格人数大于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按计划数录取;一志愿复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后,剩余计划纳入调剂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九、关于调剂
复试录取中一志愿未完成的计划,将用于调剂。调剂生源仍不足时,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充分考虑近年来报考录取情况,将招生计划向生源充足、重点学科领域动态调整。
我院具体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及调剂要求以我校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请关注艺术学院官网(https://ysxy.snut.edu.cn/)。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调剂考生复试科目与录取原则上同一志愿考生一致。
十、信息公开及监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会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通过现场和线上巡查等手段加强过程监管力度,对复试录取过程中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监督举报电话:0916—2641643
工作人员电话:查看原文
其他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将按照学校最新安排和部署实时调整。
原文链接:https://ysxy.snut.edu.cn/info/1291/22967.htm
来源未注明“中国考研网\考研信息网”的资讯、文章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注明“中国考研网”的文章,若需转载请联系管理员获得相应许可。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扫码关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