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高校名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所在省市 陕西
调剂专业 土木工程、建筑学、物理学等 发布时间 20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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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学院 专业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土木 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任老师 82207610
建筑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 王老师 82202742
环境 市政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郭老师 82202520
管理 工商管理硕士(MBA) 徐老师 82205742
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刘老师 82205670 [email protected]
080100 力学
085216 化学工程(专硕)
冶金 0805J1 钢结构材料与工程 姚老师 82202937 [email protected]
0805Z2金属材料冶金制备科学与工程
080601冶金物理化学
0806Z1 冶金热能工程
0806Z1冶金热能工程
081702 化学工艺
085204材料工程(专硕)
085205冶金工程(专硕)
材料 085204材料工程(专硕) 杜老师 82205328
085218矿业工程(专硕)
085224安全工程(专硕)
信控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李老师 82205599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3系统工程
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
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83500软件工程
085210控制工程(专硕)
085211计算机技术(专硕)
机电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王老师 82202528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080204车辆工程
085201机械工程(专硕)
文学院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张老师 82202703
1303Z1 戏剧戏曲学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土木、建筑、环境学院相关学科接收调剂的要求见《土木、建筑、环境学院相关学科调剂要求》(附件1)。

(二)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四)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省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六)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七)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全国统考考生不得调剂为单考生。

(八)同等学力考生不予调剂。

三、调剂程序:

1.第一阶段: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前(一般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的三天内)

(一)填写《硕士调剂申请表》(附件2),并通过邮件发至相关学院。申请建筑学院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就读专业的排名证明(校教务处盖章),证明件扫描或拍照后发送到学院邮箱或原件送至学院(勿邮寄)。

(二)我校接收并审核考生信息;

2.第二阶段: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

(一)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站)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学校筛选后,确定合格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四)复试后学校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土木、建筑、环境学院相关学科调剂要求

一、土木学院

接收专业为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

1.本科毕业于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清华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河海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或华中科技大学的土木工程专业;

2.考研分数满足:总分≥350,单科(满分=100分)≥50,单科(满分=150分)≥90。

二、建筑学院

1.建筑学、城市规划学科方向校外调剂生需满足以下要求方具备复试资格: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应为以下学校:

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大学。

考研分数满足:总分≥325,其中“建筑设计快题”科目或“城市规划设计快题”科目(专业二)须不低于100分。

学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建筑学专业或城市规划专业通过专业评估的院校。学生本科毕业院校若为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则不限专业排名;其他学校毕业的学生在其学校的专业排名需在前5名或前10%。

2.风景园林学科方向校外调剂生需满足以下要求方具备复试资格: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应为以下学校:

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考研分数满足:总分≥340,其中“快题”科目(专业二)须不低于100分。

学生在其本科学校的专业排名须在前5名或前10%。

三、环境学院

1.考生毕业院校须为“985”院校。

2.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50分,单科分别不低于50分(满分100)、90分(满分150);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30分,单科分别不低于45分(满分100)、90分(满分150)。

附件:调剂申请表

温馨提示:该信息自网络渠道整理,未一一甄别其有效真实性,若有意向,请查看院校或联系老师核实。若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删除请联系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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